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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 8 万请千万粉丝主播 + 著名导演带货只卖出 6 瓶护肤品,法院判经纪公司赔偿 3.5 万

2021-12-24 17:23:37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12 月 24 日消息,据上海宝山法院官方消息,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直播带货引起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一护肤品公司在支付了 8 万余元推广服务费后参与了上述推广,但最终实际销售额仅为 6 瓶产品共计 800 余元。如此大的心理落差下,该护肤品公司将签约推广服务的经纪公司诉至宝山法院,法院综合认定经纪公司构成瑕疵履行,向原告赔偿部分损失。据悉,2020 年 7 月,某护肤品公司(甲方)与某经纪公司(乙方)签订《推广合作协议》,载明“鉴于乙方拟在某平台与广东某神和导演王某举办活动,甲方有意委托乙方通过指定活动推广甲方指定的商品”,指定的商品名称为某氨基酸洁颜蜜,推广服务费为(含税)82820 元。协议指定达人信息“昵称:广东某神,直播合作搭档:导演王某”。护肤品公司按约支付推广服务费后,经纪公司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合作推广协议》,约定由网络科技公司安排直播销售活动,网络科技公司收取推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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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护肤 主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