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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日辉:创新公共数据治理机制

2024-02-27 09:43:41来源: 钛媒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钛媒体注:本文来源于《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3年第7期,钛媒体经作者本人授权发布。作者:欧阳日辉,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将数据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三类,高度重视公共数据要素价值的释放。公共数据是指由国家机关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在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产生的涉及公共利益的各类数据资源。公共数据是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民经济发展中生产生活的各方面,蕴藏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数据二十条”要求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针对公共数据建立确权授权机制、全流程合规与监管体系以及价值收益分享方式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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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