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比恩 > 信息聚合 > 抖音“窗花剪剪”维权成功,法院首次认定短视频特效道具有著作权

抖音“窗花剪剪”维权成功,法院首次认定短视频特效道具有著作权

2021-12-06 20:59:10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12 月 6 日消息,据杭州互联网法院消息,人机交互特效道具是利用互联网、数字技术、无形介质形式和手段所创作的新型视听成品,用户不再仅仅是内容产品接纳方,更是主动的、直接的内容提供方,该种对调式转化的用户体验大大加速了文化产品的传播与繁荣,但著作权侵权问题随之涌现,特效道具是否构成作品、其独创性来源等问题亟待明确。11 月 30 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宣判,判决被告北京某公司停止在其短视频应用程序中提供被诉特效道具,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 20 万元。IT之家了解到,窗花剪剪特效道具于 2021 年 2 月 4 日上线抖音短视频平台, 并在湖南卫视小年夜春节联欢晚会推广,其通过设置窗景和红色纸张、识别用户鼻尖作为剪刀进行剪窗花并动态展开呈现在屏幕上。原告认为窗花剪剪特效构成视听作品,被告认为窗花剪剪独创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