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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有哪些首创性规定?

2021-11-15 19:14:00来源: 钛媒体

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i](以下简称“草案”),这是《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三大数据法规在执行层面的重要的配套法规,有不少规范互联网产业的首创性规定,互联网平台数据责任和违规代价都空前巨大,草案对面向消费者的快消、商超这些行业也有不小的影响,今天就该草案的产业影响谈谈我的个人观点。一、规范互联网产业的首创性规定草案中有很多对互联网产业进行规范的具体规定,不少还是首创的:1、爬虫不得干扰网络服务义务草案规定互联网公司用爬虫等自动化工具访问、收集数据时,应当评估对网络服务的性能、功能带来的影响,不得干扰网络服务的正常功能。如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行业自律公约、影响网络服务正常功能,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况,应当停止访问、收集数据行为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爬虫影响互联网公司正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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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网络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