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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维护网络犯罪被害人合法权益

2020-12-28 00:00:00来源: 人民网

  吴宏耀   近日,杭州郎某、何某诽谤案被害人诉诸刑事自诉,并由余杭区法院立案受理。但是,郎某、何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人格权,而且经网络社会的迅速传播和不断发酵,已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严重败坏社会道德风气。因此,该案是一起民法典时代如何更好维护个体人格权的标志性案例。在这起网络诽谤案件持续发酵、危害仍在扩大的情势下,为了更好更有效地维护被害人利益,根据浙江省余杭区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由此启动国家公诉程序,这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为民、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责任与担当。至此,备受社会关注的网络诽谤案终于不再是被害人“一个人的战斗”。   杭州郎某、何某诽谤案从被害人自诉转为国家公诉,意味着民法典时代国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维护网络诽谤案被害人合法权益上的一种积极姿态。网络诽谤案虽是个案,却包含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的国家公诉立场、包含了保护我们每个人都不会再受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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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