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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车企不能以OTA代替“召回”,升级消除缺陷需报备

2020-11-30 09:33:52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11 月 30 日消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通知提出,国家市场质量监督管理总局要求车企使用 OTA 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以及使用 OTA 消除车辆缺陷、实施召回的,需要备案。OTA 最早是被应用于智能手机的软件更新,随着网联汽车时代的到来,OTA 也被应用到汽车上且正在变得常态化。早期的汽车 OTA 也只是用于汽车软件的升级,而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规模日趋庞大,不少车企也采取了硬件 OTA 升级。IT之家了解到,对于 OTA,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汽车部主任肖凌云曾指出,“虽然我们鼓励企业用 OTA 的方式实施召回,但不能用 OTA 的方式逃避召回,或者替代召回。OTA 只是召回的一种技术服务方式,不等同于召回,更不能代替召回。且不管企业是以 OTA 作为召回措施还是技术服务活动,都要履行备案的义务。”《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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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O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