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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私利“打假”打官司纠缠5年 北京高院宣判:不支持职业索赔

2020-10-12 00:00:00来源: 人民网

5年前,刘某先后在北京马甸大型服装服饰购物节的展销活动上花10万余元购买86盒海参,随后以未标生产日期、标签中标明的产品标准号非海参为由,将销售商、生产商、展销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方返还购物款、公证费,以及增加十倍货款赔偿等费用,总计百万余元赔款。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天价海参索赔案”给出再审判决,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并明确不支持刘某的百万索赔。这是《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后,官方再次明确不支持职业索赔人的相关诉讼请求。 法院再审不支持职业索赔人十倍赔偿 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时,就已查明刘某在2014年至2017年之间,曾在北京多个区县法院提起过数十起购买商品后进行索赔的诉讼案,为此认定刘某属于职业索赔人,非以生活目的购买商品,最终判决支持刘某的退货诉求,但不予支持其十倍货款赔偿。 二审法院则认定涉案海参包装上未载明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错误,属于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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