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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快递到了直接放代收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023-11-13 16:43:53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11 月 13 日消息,“双十一”购物狂欢节过后,消费者期待着收到心仪的商品,但却遭遇了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的尴尬。一些快递员以快递量大、路途远等理由,将快件直接放到代收点或驿站,让消费者自己去取。据新华社报道,律师表示,此举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还应承担造成快递丢失、毁损的责任。据悉,近日,昆明市多位消费者反映,他们在“双十一”期间购买的商品,被快递员以各种借口拒绝送货上门。刘女士收到了一箱从外地寄来的水果,却发现快递员没有按照地址投递,而是将包裹放到了附近的快递驿站。等她知道后,水果已经腐烂了。陈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收到了快递员的电话,要求他自己去代收点取件,否则就无法收到货物。对此,云南广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泽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即快递合同履行的结束时间。收件人未亲自收件或指定收件方式,意味着合同未终结,快递公司仍有继续履行的义务。同时,根据《快递暂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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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