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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鼓励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机构为作品同步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

2022-08-09 18:17:56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8 月 9 日消息,国家版权局今日发布关于印发《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下称《规定》)的通知。《规定》称,为规范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的秩序,更好地为阅读障碍者使用作品提供便利,发挥著作权促进阅读障碍者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和我国批准的《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制定本规定。《规定》指出,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将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成无障碍格式版并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但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指明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二)使用有合法来源的作品;(三)尊重作品完整性,除让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并有效使用所需要的修改外,不得进行其他修改;(四)在作品名称中以适当显著的方式标注“阅读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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