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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起诉直播场控软件获赔100万元 后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1-10-13 13:46:49来源: TechWeb

10月13日 消息:据杭州互联网法院公众号消息,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涉及提供直播场控软件服务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100万元。 原告快手公司是“快手APP”的运营主体。被告A公司是一款直播场控软件的服务提供者。 快手诉称,被告提供的直播场控软件服务能够集中控制大量手机,批量使用“快手”账号对指定直播间进行点赞、送礼物、评论、关注等操作。使用该软件的主播可以人为操纵直播间中的“粉丝”,从而制造出虚假的热度和人气。被告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危害公共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注销其为实现增加虚假人气侵权行为所使用的全部相关快手账号并赔偿损失456万余元。 对此,法院认为,快手公司通过运营快手软件获取用户访问量、点赞数、评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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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软件 快手 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