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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抖音名义推广“趣抖音”,福州两公司被法院判赔 30 万元

2021-09-03 21:08:28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9 月 3 日消息 近来,一款名为“趣抖音”的 App 在线上、线下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它与抖音没有任何关系,却利用抖音的知名度、市场影响力招揽生意。今年 7 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判决了一起“趣抖音”案,原告正是抖音。被告是福州的两家公司,他们被法院认定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须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 30 万元。判决书显示,本案原告为抖音的运营商 ——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微播视界”),其享有抖音的注册商标使用权。被告是福州天祐心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州智合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两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吴某,三者与微播视界不存在投资关系、隶属关系。微播视界诉称,被告两公司在线上、线下宣传推广“趣抖音 App”,声称该 App 由抖音、抖音火山版的母公司开发。另外,两公司未经许可大量使用“趣抖音”标识、使用与抖音相似的图形标识,“趣抖音 App”的操作界面也与抖音极为相似。从用户的角度看,这些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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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