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比恩 > 信息聚合 > 平台盗用腾讯商标被判赔 5000 万元

平台盗用腾讯商标被判赔 5000 万元

2021-05-08 12:19:41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5 月 8 日消息 企查查 App 显示,近日,隆耀(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在其“链上小镇”App 上使用“腾讯视频”相关商标被法院认定侵权,同时法院查明该平台还存在盗播腾讯视频电视剧行为。企查查显示,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停止侵害腾讯享有的“腾讯视频”相关商标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腾讯 5000 万元人民币。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链上小镇”App 的在线视频播放服务中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被告实施的被诉侵权行为造成“腾讯视频”相关商标的混淆误认、腾讯视频 App 的用户流失、经济损失等损害,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害并产生不良影响。企查查信息显示,被告隆耀(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法定代表人为周健,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网上销售服装服饰、针纺织品、箱包、鞋帽,服装服饰、针纺织品、箱包等,由周健全资持股。

关注公众号
标签: 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