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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要求 App 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基本功能服务

2021-03-22 12:11:10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3 月 22 日消息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 39 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 App 基本功能服务。四部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指导督促本地区 App 运营者抓紧落实《规定》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切实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IT之家了解到,《规定》将自今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的通知国信办秘字〔2021〕1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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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运营 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