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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由用户上传独占传播影视资源,百度网盘被判赔偿优酷百万元

2021-02-09 20:27:56来源: IT之家

IT之家2月9日消息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上诉人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优酷公司)与上诉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IT之家获悉,据京法网事播报,2016 年 12 月,优酷公司经授权取得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简称涉案作品)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017 年 1 月起,涉案作品在多个平台上线播出,取得了不菲的收视率和播放量。在涉案作品上线播出前,优酷公司已预先向百度公司发送权利预警函,提请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相关侵权行为。然而涉案作品上线播出后,仍出现大量百度网盘用户发布涉案作品视频文件的分享链接。一审法院认为对于被诉侵权行为的认定,首先,将视频文件上传至服务器、生成链接分享至其他网站或网络平台进行传播,使公众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作品的,即直接实施侵害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人,均为百度网盘的用户。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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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优酷 百度